收养须知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和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》。 二、拓宽送养渠道,坚持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并重,做到应送尽送,争取为每位符合送养条件的孩子找到合适的收养家庭。 三、对每位新入院的孩子进行认真评估,对符合送养条件的孩子及时体检、公告、办理入户手续,制作涉外送养材料按程序上报;对需要手术康复治疗的,及时采取手术康复措施,并铺以特教配合,达到送养条件后,及时按上述秩序报送涉外送养材料。 四、对来院申请收养孩子的国内公民,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规定,认真审查其提供的有关材料,组织人员对其家庭状况(家庭成员是否和睦,有无犯罪或不良记录,邻里关系相处如何等)进行调查,尽量为每个孩子寻找一个适合其健康成长的家庭。 五、对已确定涉外送养的孩子或已锁定家庭的孩子,要及时补充材料,及时与省收养中心、中国收养中心、中介合作组织联系沟通。并帮助启动秩序的外国收养家庭办理收养手续。 六、做好收养后的善后工作,保持对每个送养出去孩子的联系,关注每个孩子在新家庭的成长状况,继续关爱每个从福利院走出去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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